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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这原因!引发出租屋火灾,一住户被拘!深圳消防提醒


在深圳,为了出行方便

很多小伙伴都配备了电动车



大件事君要提醒的是

电动车为出行提供了方便

但是为它充电的方便

你可千万不能取


近日,深圳一居民

因为带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入户引发火灾

被处以十日行政拘留


怎么回事呢?



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入室引发火灾

一居民被行政拘留10日



南都记者从深圳消防了解到,近日,深圳市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将一起因带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入户引发火灾案件移送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违法人邓某被处以十日行政拘留


图源:IC photo(图文无关)


据深圳消防介绍——


今年4月17日17时48分许,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吓围新村一出租屋内发生火灾。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火扑灭。该起火灾造成过火面积约两平米,整个房间墙壁及天花被浓烟熏黑,房间里家具物品呈现不同程度烧损


经调查发现,起火原因是住户私自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家中,并放置鞋架上,该锂电池故障起火,引燃相邻可燃物蔓延成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案件移送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对违法人邓某进行处罚。5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规把电池带入室内引发火灾事故的邓某处以十日行政拘留。

深圳消防提醒市民——


要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为保障公共安全,请市民自觉做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不进楼、不入户,不在室内对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


此外,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地点,以确保充电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


需要注意的是

电动车因为便捷

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

难以替代的交通工具


但其在享受便捷的同时

我们也要时刻牢记

电动车决不能违规停放和充电

这些安全使用指南

答应大件事君

要记在脑海里,更要记在心上


电池安全使用指南要记牢




最后,大件事君再次提醒大家

防患于未然

不要把电动车或者电池

带回家里充电


转发扩散

提醒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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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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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焦明梁 通讯员 姜婷

部分内容综合自深圳应急管理

见习编辑:张盼梅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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